一、 退换货政策
1、凡通过清易官方授权的渠道购买本产品的用户,可在自签收次日起七日内享受无理由退货服务。
退货时用户须出示有效购买凭证,并退回发票;用户须保证退货商品保持原有品质和功能、外观完好、商品本身及配件的商标和各种标识完整齐全,如有赠品需一并退回;如果商品出现人为损坏、包装箱缺失、零配件缺失的情况,不予办理退货。
退货时产生的物流费用由用户承担(收费标准见“售后服务收费标准”)。如果用户未结清物流费用,将按实际发生额从退款金额中扣除。
自收到退货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用户返还已支付的货款。退款方式与付款方式相同。具体到账日期可能会受银行、支付机构等因素影响。
2、自用户签收次日起七日内,发生非人为损坏性能故障,经由清易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认后,为用户办理退货业务,退货时用户须出示有效购买凭证,并退回发票。如有赠品需一并退回。
3、自用户签收次日起十五日内,发生非人为损坏性能故障,经由清易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认后,为用户办理换货业务,更换主机。换货后,商品本身三包期重新计算。
二、 保修政策
自用户签收次日起十五日后,发生非人为损坏性能故障,经由清易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认后,为用户办理维修业务。整机及各零部件的保修期限如下:
类型 | 保修内容 | 保修期限 |
主机 | 主机及构成(不包含耗材) | 1年 |
耗材 | 海帕滤芯、抹布、滚刷毛等 | 无保修期 |
三、非保修条款
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:
1. 超过三包有效期限;
2. 无保修卡、发票或保修卡与发票信息不符;
3. 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;
4. 机器及配件使用中的正常磨损及消耗;
5. 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;
6. 未按《用户手册》的要求使用、保养及调整造成的任何损坏;
7. 超出正常使用条件,强行使用本产品造成的故障或损伤;
8. 未经清易公司授权的人员私自拆动或修理;
9. 恶意损坏保修卡内容、产品信息,包括模糊破坏、自行撕毁、篡改等;
10. 其他非产品本身设计、制造、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;
11. 将本产品应用于商业用途。
如果出现上述情况,用户需要支付维修费用。
四、售后服务收费标准
l 物流费
型号 | 正向物流费 | 物流费报销上限 |
清易手持无线吸尘器 | 包邮 | 20元 |
l 非保修维修人工费
类型 | 说明 | 收费标准 |
深度保养清洁 | 针对主机进灰等问题清洁主机 | 150元 |
备注:以上收费标准仅指维修人工服务费,不包含材料费。